姐姐居住弟弟将姐姐告上法庭
事发福建福州连江。
说实话,福建重男轻女现象还是挺严重的。
近日,福建福州。
连江法院公布一起纠纷。
苗章(化名)是苗晶(化名)的胞弟,母亲苗莹(化名)买了一套别墅登记在自己名下,由苗莹及苗晶共同居住,多年后苗莹将该房产权过户给苗章。
苗章让姐姐搬离遭拒,遂提起诉讼。
庭审中苗晶称,房屋是借名购买,她出资16万元付首付,后母亲瞒着自己将产权过户给弟弟。
法院认为,房屋为苗章单独所有,苗晶主张的其它问题与本案无关联。
据此,法院判决苗晶限期搬离案涉房屋。
"荒田无可耕,一耕有人争。肚里无食无人知,身上无衣受人欺。合伙租船船会漏,两家喂驴驴会瘦。"
一切关系,都是利益,利益在哪里,人心就在哪里。
上述内容来自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,如有sbobet利记的版权问题,请联系净水器无忧留言48小时内进行处理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