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5日,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9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的抽检情况,其中1批次“瑾田”包装饮用水耗氧量超标。
通告显示,义乌市依宝饮用水厂生产的“瑾田”包装饮用水(17l/桶,2023/8/29),耗氧量(以o₂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义乌市依宝饮用水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,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(宁波市纤维检验所)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资料显示,耗氧量主要反映水中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。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》(gb19298-2014)中规定,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(以o₂计)应不超过2.0mg/l。
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,企业生产过程去除不到位;
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,或长期不更换滤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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